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设置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治疗、录音艺术、新媒体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广大考生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设置
特别说明:
1.请考生仔细看清招收学科、专业(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院系和就读校区及地址,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院系。
2.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2023年各教学院(系)招生计划将上述两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3.音乐表演(音舞)专业,适合既考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又考了舞蹈类的考生,且舞蹈类的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专业成绩录取。
二、四川音乐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音乐”为主要办学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随后历经“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并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