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3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物联网应用技术(黄冈教育谷中兴校企合作专业)、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黄冈教育谷中兴校企合作专业)投放的招生计划只用于“黄冈教育谷中兴校企合作”招生。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护理专业方向为母婴护理方向。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 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院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