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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2023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结合防疫情况和学院实际,就做好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代码:133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务科研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计划12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计划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情况在总计划内适当调整。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

1.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单独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间

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3.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WWW.duple.net),然后链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

(2)直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http://wsbm.sdzk.cn/gzdz/)。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名考生最多可报2个专业。

(3)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次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4)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安排相关信息或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及内容

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

1.单独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30分。

文化课考试,线上考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80分、数学70分、英语50分,共2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230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与春季高考技能测试一同进行。测试时间和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

2. 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课考试,只参加面试(含专业素质测试),线上进行,时间5分钟,总分100分。

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专业特长、文化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个人形象等方面,根据考生回答问题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参加职业素质面试,另加综合评价。总分200分。

(1)职业素质面试以线上测试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专业特长、文化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个人形象等方面,根据考生回答问题进行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由学科专家组通过省教育厅下发的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0分。

4.注意事项:专业培养潜质测试以第一专业志愿为主。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1.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安排和要求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http://zsjy.qledu.net/)。

软件下载安装:采用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在线云考试系统,监考采用云考试APP监控系统全程视频监控。考生从指定网站下载考试软件(云考试考生端、云考试APP监控系统考生端),按照操作说明进行安装(考试软件下载网站和操作说明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招生信息网http://zsjy.qledu.net/)。

云考试考生端仅支持电脑端,云考试APP监控系统考生端仅支持安卓系统手机,腾讯会议用手机或者电脑登录。

模拟考试:考生2023年2月23日9:30-10:00按时参加考前测试(初定),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模拟正式考试流程,遇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解决。(具体时间及安排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正式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9:30-10:30,考生按时参加考试,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等工作。开考后15分钟禁止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要求:考生须准备电脑一台(不支持苹果笔记本),安卓系统手机一部(不支持苹果手机)。台式机单独配高清摄像头,笔记本可用机器自带摄像头。笔试全程进行远程监控和录像。

如上级部门另有要求,则按上级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和要求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

2.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职业素质面试。考生于2月27上午9:00开始至3月1日按顺序参加考试,线上进行。

(1)每一单点(每人)为一个考场,并进行远程监控和录像。

(2)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等。

(3)考生须准备PC电脑及手机(两台具有摄像头的设备),台式机要求单独配高清摄像头,笔记本可用机器自带摄像头。

(4)要求摄像头始终对准考生上半身的全部。

(5)考生请提前从学校网站下载考试专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好等待考试(面试采用腾讯会议形式)。

(6)为保证考试平稳有序,学院提前安排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或招考信息公布。

(7)《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另行公布,请考生参照考试实施方案的流程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五条 录取成绩核定

(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省厅提供)。

其中退役军人总成绩=面试成绩,独立排序。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按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色盲考生不可报考分析检验技术专业。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类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类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类别人数不均衡,某一类别有缺额时,按照考试相对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跨类调剂录取。

2.退役军人按照面试(含专业素质测试)总成绩单独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当考生分数相同时,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分高者排序在前;报考财经商贸类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分高者排序在前。

4.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2023年2月17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优先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5.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考试招生最低分数线100分,其中退役军人最低分数线40分;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分数线60分。

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有一项缺考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面试的不予录取。

6.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7.考生以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被我院录取,不再参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复检。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制及学习方式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必须以全日制方式参加学习,学制3年。

第二十六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邮政编码:261108

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学院网址:www.qledu.net

纪委监督电话:0536-757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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