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设置
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广大考生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设置
本科: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5个专业。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设校考。
“5+2”高职高专: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层次 | 性质 | 招生计划(人) |
舞蹈表演 | 5+2 | 中专+大专 | 非师范 | 24人(男12人,女12人) |
器乐演奏 | 5+2 | 中专+大专 | 非师范 | 8人(二胡:2名,竹笛:2名, |
扎念: 2名,扬琴:2名) |
二、西藏大学艺术学院介绍
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院现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9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藏族美术)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藏族美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被列为新增艺术硕士(MFA)试点培养院校。
2005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美术学(藏族美术)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9年音乐学(藏族音乐)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006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为藏族唐卡“勉唐画派”和“钦泽画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藏族唐卡“勉唐画派”为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2016年、2017年“拉萨扎念弹唱”“扎念琴演奏艺术”成功获批为第二、三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习基地。拥有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