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
(一)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相应类别专业考试,各专业具体对应省统考(联考)类别如下: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类型 |
省统考(联考)类别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甘肃 |
省统考 |
美术类 |
广西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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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省统考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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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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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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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省统考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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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省统考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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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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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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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省统考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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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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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省统考 |
美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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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省统考 |
美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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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省统考 |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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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类 |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甘肃 |
省统考 |
舞蹈类 |
河北 |
省统考 |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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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省统考 |
艺术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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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省统考 |
舞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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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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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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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省统考 |
舞蹈类(艺术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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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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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省统考 |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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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类 |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甘肃 |
省统考 |
声乐类、器乐类 |
河北 |
省统考 |
声乐、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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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省统考 |
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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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省统考 |
音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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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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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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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省统考 |
音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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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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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安徽 |
省统考 |
模块二(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等) |
甘肃 |
省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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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省统考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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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省统考 |
编导制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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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省统考 |
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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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省统考 |
文学编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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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省联考 |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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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 |
书法学 |
甘肃 |
省统考 |
书法 |
河南 |
省统考 |
书法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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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省统考 |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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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省统考 |
书法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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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省统考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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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省统考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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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山西 |
省联考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三)我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生源省(市、区)相应科类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省(市、区)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