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防灾科技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救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面向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领域培养“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学校不断发挥行业优势,加强与中国地震局所属单位、科研机构的协同合作,注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教协同、产教协同。
学校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学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获批固体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和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地震动力学、地震灾害防御与风险评价、地震灾害仪器与监测技术3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国地震局建筑物破坏机理与防御重点实验室,河北省高校智慧应急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学校还建有2个廊坊市重点实验室、7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课程建设,现有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项,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8个,省级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个,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
学校建有一支学历职称高、创新能力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校内外研究生导师队伍,聘有导师339名。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河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中国地震局创新团队1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70%以上的毕业生就业于地震系统和防灾减灾行业,10%以上的毕业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高度符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人才培养目标。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资源与环境(0857)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专业学位代码与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与名称 |
0857资源与环境 |
01 地震动力学与地球探测技术 |
02 地质资源与灾害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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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水环境与水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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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岩土地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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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防灾减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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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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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灾害信息处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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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应急技术与管理 |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资源与环境的一个培养方向。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及录取
主要环节 |
时间 |
具体要求或相关内容 |
初试 |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业务课一(数学二)、业务课二(专业课)共四门(具体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方式为笔试 |
复试 |
一般安排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 |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复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内容等请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
调剂 |
一般安排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 |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将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
政审 |
参加我校复试期间 |
提交我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
体检 |
当年拟录取结果公布后 |
根据教育部招生体检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格检查项目进行体检。 |
录取 |
一般在录取当年4-5月 |
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当年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
六、招生名额及学制
我校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175人。2024年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制为全日制3年。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拟定每生每年5000元,以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系统构建了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同时,为支持研究生学业和创新研究,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安排研究生培养业务费。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教育部分配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根据新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第一志愿报考、调剂等因素综合评定。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评定一、二等奖学金,调剂志愿为三等奖;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学业奖学金最高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为4000元。
3.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三助一辅”岗位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经公布岗位、研究生个人申报、学校审批等程序设立。岗位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以学校文件为准。
5.硕士研究生业务费
学校每年为每位在校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培养业务费,供其开展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学术交流综合使用。
6.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学校设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一定数量的创新项目,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申报和管理办法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及名称:11775防灾科技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学院街465号
学校网址:https://www.cidp.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grad.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3783
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侯老师
电子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