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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3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坚决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

2023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坚决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关于学前教育有关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6.关于专业录取。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对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高考海南省、浙江省、山东省选科模式“3+3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三科总分、加权平均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新高考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选科模式“3+1+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选科“1”即1科成绩、组合选科“2”即2科成绩的合计,总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选科模式“3+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者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总分确定名次择优录取。

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考成绩(即高考成绩或分类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8.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代码:530706)、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102)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专业代码:51020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2)、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460609)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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