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3、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3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按照相应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3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民族乐器)、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芦笙、排笙)、阮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山西省只招声乐统考的考生;安徽省只招统考主项声乐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河北省: 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只招声乐统考考生。
按照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到投档专业。
(3)体育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体育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2023年招生省份,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