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二)学校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可能调剂,也可能退档。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录取计划满额,无法录取时也将对该生做退档处理。分数相同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规定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未规定排序原则,学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四)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按照考生填报学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学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进行征集。
(五)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
(六)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其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一)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校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
护理专业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身体裸露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要求学生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旅游管理(乘务管理)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体重范围(kg):【身高数(cm)-110】±【身高数(cm)-110】×10%;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入学前需在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对其进行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近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