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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

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进校后部分核心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二)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二十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一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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