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2023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接收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未满,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录满为止;实行顺序(梯度)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若按“学校+专业”投档,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未录满专业,不跨组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对已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有关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一)音乐治疗。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限江西省理工类农村生源考生报考。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定向生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该类考生录取后不退档,入学后学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运动康复。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体育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四)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该专业部分课程由外教授课,采用英语版教材,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五)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医学类和药学类所有专业、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一律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考生有严重视力、听力障碍或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填报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