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南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2023年中南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二、入围考核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根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我校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60分。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须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考。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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